东莞TIPNTELL人字形防倾斜标签一张也卖
碰撞指示标签用来监察和避免货物在运输途中受到过分震动或碰撞,它们被广泛用于影印设备、摄影器材、电视、电脑、DV、电子设备、音响设备、电话通信设备、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玻璃制品、精密部件、家具、灯饰、品、生物制品、血库、化学物品、显影液、航空航天设备、航天通讯、航空网络服务器系统。影印设备、摄影器材、电视、电脑、DV、电子设备电子产品的发展日新月异,产品的外形趋向迷你,即轻、薄、小。除了外观要求美观、无瑕疵之外,电子产品要求功能强大,因此产品内部的组件可以说是精细,一个小部件的移位或丢失都可能令产品失效,所以电子产品的运输中对震荡与碰撞力的要求较高。
品、生物制品、血库物保存需放置于避光、干燥、阴凉处,保存不当会导致变质失效。在运输过程中易受温度影响。医用运输中,血液运输相当普遍,血液在有效保存期内输注,血细胞存活也有温度要求。血中的红细胞一般保存于4-6摄氏度,使用血箱运输,规定不超过10摄氏度,温度变化可使红细胞破坏减少。其他血液成分的保存也有严格规定,例如新鲜冰冻血浆应置于零下30摄氏度装置内运输,低温冰箱保存等。疫苗、血浆、人体器官等物品通常要求在短的时间内运送而且不能出差错,并要求冷藏温度以保持活性。
食品生产企业为了达到推销的目的,类似于广告宣传,可以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但应对应进行含量的真实标示,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食品标签进行了强调,却未标明所强调成分的含量,或根本无该成分,则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很容易被投诉举报标签成分含量该标未标,涉及虚假宣传,加大了生产企业被行政处罚和赔偿的风险。对食品包装上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不仅需要符合《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中4.1.4配料的定量标示要求的规定,还需要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营养声称的要求。该通则强制标识要求:“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 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强化后食品中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上述未规定营养素参考值(NRV)的营养成分仅需标示含量。” 但下列预包装食品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震动警示标签是一种特殊设计的非常精巧的震动反应装置,它区别于一般机械或磁性反应机制,而是通过镶嵌在标签上的一个充装了特殊液体的玻璃管的颜色变化来记录和显示异常震动事物的发生,当贴了震动标签的货物受到了异常震动时,玻璃管的颜色会由原来的白色转变为红色,从而迅速和永远的记录下这次异常的震动。通过设计不同敏感度的标签,可以从不同的震动情况做出感应和指示。